新闻中心

news
我院召开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025-04-10


4月7日,我院召开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院长顾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院长庞耀国主持会议,院总工程师李华红以《强化责任意识 筑牢安全防线》为题作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并部署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院纪委书记唐植正及各部门正副职领导、主任工程师,下属公司班子成员共150余人参加会议。


院长顾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副院长庞耀国主持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剖析近年来我国发生的5起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进一步深化干部职工对事故发展规律及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安全意识。并对我院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作了部署。


院总工程师李华红以《强化责任意识 筑牢安全防线》为题作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安全生产摆在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观点新论断,为做好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政治职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有力,措施上扎实到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现场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时刻保持清醒,守牢安全“底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我们企业的头等大事。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良性发展的基础。我院作为勘察设计单位,我们从事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检测、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涵盖了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全阶段,安全风险分布广、安全主体多、责任重。随着行业标准的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要求日益严格,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也提出更高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时刻保持着高度的警醒,守牢安全“底线”。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实现企业生产经营安全平稳的具体行动,工作上要有如履薄冰的危机意识,措施上要有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维护企业安全稳定。


二要突出重点,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牢固树立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理念,把握好安全在企业实现生产经营成果中的决定性作用,重点从管理体系、教育培训、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应急管理和监督评价等方面入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破除侥幸心理、麻痹心态,更加聚精会神地抓好安全工作。要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轻视任何一个盲点、留下任何一个死角,坚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强化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掌握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加强安全事故的及时处理,杜绝对安全责任事故拖而不决的情况发生,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要强化责任落实,筑牢安全防线。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把岗位职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夯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筑牢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全院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以对企业、对他人、对自己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折不扣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为圆满完成今年各项任务目标奠定发展根基,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会上,举行了2025年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仪式,现场与部分责任单位签订了《2025年安全生产责任状》。


此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统一了我院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明确了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为我院的安全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接下来,我院将继续加强安全管理,优化安全流程,为广大干部职工营造安全、高效、优质的工作生活环境,为全院的稳定发展筑牢坚实基础,为平安企业建设贡献力量。



编 辑:黄   臻

一 审:黎庆炎

二 审:高   锋

                                     三 审:李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