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院全面工作。
主持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负责后勤、教育培训、装饰装修业务管理、校企合作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技术管理、档案管理、检测业务管理、岩土勘察、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既有建筑安全技术工作。
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风景园林设计业务管理。
负责科研及各类研发平台管理、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标准编制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