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以下简称“广西建科院”)成立于1958年9月,是我国成立较早的省级建筑科学研究设计单位,是广西开展建筑行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的重要产教融合企业。2004年1月1日,由事业单位转制为全民所有制科技型企业。
建院以来,广西建科院始终坚持科技创新,致力于解决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中关键性、公益性及共性的热、难点技术问题,在无粘结预应力、轻质墙板、复合桩基、混凝土小砌块等一批建筑新材料研发应用及钢结构与装配式建筑的研究应用等方面处于区内领先地位,引领行业发展。广西建科院在发展壮大企业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国企担当融入广西建设,为广西建设发展添砖加瓦。近10年来,为各级政府部门编制行业专业规划、发展研究报告、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等政府技术支撑服务项目95项。
作为广西建筑设计的排头兵,广西建科院参与设计了广西贵港体育中心、广西民族剧院、南宁市科技馆、南宁市城隍庙、广西老干部活动中心、南宁市埌东客运站、广西公安厅技术大楼、中国联通广西东盟交流中心等数百项重大工程的技术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技术信誉,为广西建设科技的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目前机构设置情况:党委、管理部门、建筑院、规划院、节能院、结构院、测评中心、下属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有独立编制核算机构1个,为转制科研院所,是自治区科技厅二级预算单位,由2004年转制前的退休人员构成。目前共有财政退休人员62人。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5年度总收入125.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5.04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26.64万元,增长27.0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0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26.64万元,增长27.07%,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追加抚恤金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本部门2025年度总支出125.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5.04万元, 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26.64万元,增长27.0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5.0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物业补贴和生活补助支出。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26.64万元,增长27.07%,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追加抚恤金资金。
2.结余分配0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上年持平。
3.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04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26.64万元,增长27.07%。其中:基本支出125.04万元,项目支出0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7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7%。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00.70万元,支出决算为9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7%。决算与预算的差异主要原因是部分退休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健康体检费结余3.4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补贴、物业补贴、体检费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一次性抚恤金资金。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的病故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
三、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0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125.04万元,年初预算100.70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24.17%。 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物业补贴、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等支出。主要包括:
1.退休费支出决算91.83万元,年初预算94.20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97.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自然减员3人。
2.抚恤金支出决算30.41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5年退休人员自然减员3人,年中追加去世人员一次性抚恤金30.41万元。
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2.80万元,年初预算6.50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43.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部分退休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健康体检费结余3.40万元。
四、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我院为转制院所,仅编制老人老办法离退休人员补助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元,平均每辆0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与上年持平。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院为二层预算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相关内容。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院2025年度项目0个,项目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0个,本级项目支出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我院2025年度项目0个,无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相关内容。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院2025年度项目0个,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相关内容。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院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部门绩效评价结果相关内容。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我院为二级预算单位,无财政绩效评价结果相关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